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提出“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,加强平台企业数据、算法、流量和规则监管,促进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、劳动者共赢发展。”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新动能新形态,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和关键载体,集聚了大量创新资源,为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、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、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。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,要着眼长远、兼顾当前,补齐短板、强化弱项,营造创新环境,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。
近年来,我国平台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,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,规模快速扩大,业态日益多元,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,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、数字化、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,有助于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,更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智能化、全域化、个性化、精细化水平,在扩大需求、创新发展、就业创业、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
(一)为扩大需求提供了新空间。我国当前要有效释放内需潜力,特别是消费需求。平台的技术优势可以缩短流通时间和降低流通费用,来提升流通效率,扩大需求空间。2020年第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指出,“高效流通体系能够在更大范围把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,扩大交易范围,推动分工深化,提高生产效率,促进财富创造。”实践证明,平台经济具有规模效应、协同效应、网络效应和双边市场效应,在新型消费中成为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。作为生产的延伸,处于流通领域的商业资本,通过缩短流通时间和减少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,直接提高商业资本效率和间接提高产业资本效率,来提升社会总资本生产力。从作用机制上看,电子商务平台是提振消费、扩大需求的重要力量:一方面,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(AI)等新技术分析推荐个性化商品,以免费试用、先付后用等新消费策略拓展新用户群体,不断向生活服务、金融服务等多元领域拓展;另一方面,连接商户和潜在客户,支持商户以直播、短视频等新销售方式拓展业务,整合供应链资源,有助于商家实行弹性化生产,动态调整库存和产能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2025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5.97万亿元,同比增长8.6%,成为消费增长的显著贡献因素。
(二)为创新发展提供了新引擎。平台企业以网络站点平台为依托,以数据为核心要素,以数智技术为动力,是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化的经济深层次地融合的关键载体,也是推动科学技术创新、产业升级的“倍增器”。平台企业集聚创新资源,是前沿技术的策源地和试验场,也是推动前沿技术变革的关键力量,从始至终坚持加强技术应用创新,推动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大数据服务、虚拟现实、区块链、无人驾驶等前沿技术领域实现不停地改进革新迭代,逐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、巩固壮大实体经济。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进一步推进,平台企业具有先进的技术和数据优势,有能力吸引汇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入生态、协同创新,发挥数字化优势赋能传统产业,提升传统企业的数据治理能力,一同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层次地融合,促进传统行业的效率提升,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、绿色化、融合化发展。
(三)为就业创业提供了新渠道。就业是民生之本,也是经济发展的“晴雨表”,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把“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”作为主要目标之一。平台通过大规模的用户和交易量,以规模效应大幅度减少相关成本。平台的优势定价不仅吸引消费的人加入平台,而且鼓励更多生产者加入平台,从而引起平台规模的扩张。平台规模的扩张进一步创造交易活动和就业创业需求,形成正向反馈。平台经济作为就业“蓄水池”和“稳定器”的作用日益显现,2023年以来,平台经济年均新增就业岗位占全国比重稳定在22%以上,已累计吸纳超2.3亿人就业。多元平台用工方式不断涌现,就业结构加速演变,塑造了新零工经济、平台经济、共享经济等新发展模式。作为新就业形态的主要承载者,以线上平台和移动应用为主的平台企业,把需求方、业务和服务者在线上连接成“平台网络”,实现了消费者、劳动者之间的迅速对接,具备强大的就业吸纳能力,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,打破了传统服务与用工模式,拓宽了就业渠道,推动了就业结构持续优化。
(四)为公共服务提供了新支撑。平台经济已成为重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关键力量,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坚实的新型支撑。其核心价值在于利用数字化优势重构资源配置逻辑,有效破解了传统服务模式中的供给瓶颈。平台经济以优化资源整合、创新服务模式、促进数据共享等方式,解决原有公共服务中低普及性问题,推动公共服务向更公平、更可及的方向发展。一方面,平台经济通过技术赋能打破行政壁垒与“信息孤岛”,利用大数据和AI推动政务数据深层次地融合,优化了资源配置效率,为服务流程再造与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基础;另一方面,平台明显降低了服务获取门槛与交易成本,通过教育、医疗等资源的数字化下沉,精准补齐农村及偏远地区的民生短板。此外,平台经济的普惠效应还体现在对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上。通过普惠金融等多元业态,平台为中小微主体提供了低门槛的发展支撑,不仅解决了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难题,更推动了社会包容性增长。
作为数字化的经济的主力军,平台经济深刻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,在推动产业升级、优化资源配置、畅通经济循环、拓宽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,成为中国拉动经济回升向好的重要支撑。同时,平台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挑战,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,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,建立完整平台经济治理体系,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。
(一)营造有活力、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。加快平台经济发展,更好地释放数字化的经济新动能,必须要形成有活力、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。首先,科学技术创新要发挥平台企业的协同机制和资源集聚优势,鼓励平台企业逐步的提升研发投入强度,支持有实力的平台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,构建产业创新生态,加强供应链产业链协同创新,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,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,突破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,强化算力、算法、数据等高效供给,热情参加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,抢占AI产业应用制高点;其次,工业互联网是平台经济下一阶段发展的重要着力点,要聚焦赋能实体经济,优化提升传统产业,深度参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,发挥数字化优势赋能传统产业,提升产品品质,降低全社会流通成本,促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,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;最后,数据是平台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,要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,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、市场交易、权益分配、利益保护制度,促进数据合规高效便捷使用,把我国海量数据和应用场景优势充分的发挥出来。
(二)以有效监管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。平台经济利用巨大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以及跨领域、上下游ECO黏性,容易形成强者愈强的“马太效应”,需引导平台企业优化规则、合理收费,纠正“流量至上”“低价为王”“二选一”排他协议、数据垄断壁垒等行为,打击直播电商领域虚假营销等行为,降低平台内商户成本负担。针对平台经济的动态性、多边市场及数据驱动的特性,要实现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链条监管,系统优化反垄断规则体系,完善各垂直领域监管规则框架,探索建立基于AI、大数据的“互联网+”监管新模式,纳入用户注意力、数据流量及跨平台竞争评估,建立常态化算法评估机制。
(三)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。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精确指出,“推动灵活就业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”。首先,在劳动关系上,建立符合新就业形态特点的非标准劳动关系体系是基础性工程,同时确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基准,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上班时间、休假时间、工伤认定、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权益,对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作出规定,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,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法律和法规,加律援助力度;其次,在平台治理上,推进算法和数据的有效治理是应有之义,坚决整治低质低价“内卷式”竞争、不合理设置配送时限等问题,维护好用户和劳动者数据权益及隐私权,合理确定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,坚决禁止算法和数据滥用行为;最后,在社会保障上,政府、社会和平台企业要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“应保尽保”,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,探索试行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缴费方式,推出不一样的种类的社会保险产品,逐步提升劳动者的参保率,同时也要鼓励和督促平台企业落实用工主体责任。
【作者胡林瑶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党校讲师;张开为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经济学教研部教授】